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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2-04-11 作者:刘梓韬   来源:科技与研究生处  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2〕12号),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名范围

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分为: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。

前三类可通过学校直接提名,名额不限;也可通过专家进行提名。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。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)

二、基本条件

1.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。

2.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(专著)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,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

3.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。

4.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
5.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,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
6.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,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2022年4月15日11:00前,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(附件1、2和3),并将申报意向表(附件4)发送至zslzt@zsc.edu.cn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梓韬

联系电话:0760-88303526

联系邮箱:zslzt@zsc.edu.cn



附件:

附件1.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
附件2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
附件3.提名工作手册及相关附件

附件4.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申报意向表


科技与研究生处

2022年4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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